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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選(就)任日期 主要經(學)歷及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獨立董事 邱錫臨 2025/5/29 主要經(學)歷:
  • 台灣大學化學所 博士
  • 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天然藥物研發處正研究員
  • 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天然藥物研發處副處長
  • 臺北市立大學物化系兼任助理教授
  • 臺灣中藥典第三版檢驗規格組編修委員
  • 中華藥典第九版檢驗規格組編修委員
  • 台灣大學化學所博士後研究員 
獨立董事 吳家維 2025/5/29 主要經(學)歷:
  •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碩士
  • 三地能源(股)公司 董事
  • 蘇巧慧立法委員諮詢義務 律師
  • 吳家維律師事務所主持 律師
  • 建業法律事務所 律師
  • 中正大學王志誠教授國科會計畫「企業集團內部監控法制之整合研究」、「企業集團之重整及破產法制:解構與建構」研究助理
獨立董事 楊奕聖 2025/5/29 主要經(學)歷:
  • 英國曼徹斯特大學財金 碩士
  • 東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特助
  • 普華國際財務顧問(股)公司顧問諮詢服務部 協理

薪酬委員會成員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董事會整體運作之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董事會成員參與之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與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功能性委員會運作之績效評估衡量項目: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2.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3. 本屆委員任期:2025年5月29日至2028年5月28日。
職稱 姓名 備註
委員 邱錫臨
委員 吳家維
委員 楊奕聖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定期召開審計委員會,並視情況邀請稽核主管、其他主管或會計師等列席,由獨立董事於會議中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與討論。
  2.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除定期將稽核報告和追蹤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查閱外,稽核主管亦定期出席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和缺失改善情形,並適時回覆董事對各項稽核業務相關的提問,日常業務上若有需要諮商或報告事項,則隨時以信件或電話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另獨立董事得隨時進行查閱或考核本公司之內控執行情形。
  3. 獨立董事除定期與簽證會計師就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及關鍵查核事項等進行溝通交流外,另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等不定期討論,審計委員會定期對會計師獨立性進行審核。